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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2007-06-08
来源: 光明日报

意大利:让文物古迹与历史衔接
驻罗马记者 穆方顺
 
 (图为位于罗马市中心的“古罗马广场废墟”一角。李春芳 摄)
    罗马素有永恒之城的美称。在其“历史中心区”,不仅有古罗马时代的城墙、驿道、神殿、输水道、凯旋门、角斗场等宏伟建筑,以及大片的古罗马广场废墟和随处可见的残墙断垣,更有自文艺复兴以来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房屋和铺以石块路面的狭窄街道。其一砖一石都承载着久远的文明,凝聚着丰富的历史信息。置身其间,人们会感受到历史的延续和时代的变迁,慨叹意大利人民对文物古迹的高度尊重和精心呵护。
    在意大利全国8000多个市镇中,类似罗马这样的“法定历史中心区”,共有900个。其中,罗马、佛罗伦萨、那不勒斯、锡耶纳、维罗纳、斯普莱托等等城市的“历史中心区”,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这些具有不同历史风貌的“中心区”,成功地使“传统”与“现代”在全球化的滚滚红尘中和谐共存,为人类文明的延续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历史中心区的设立和保护,体现了意大利人对文物古迹保护和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理念。意大利人认为,古迹不仅包括单个建筑,还包括他的历史环境和文化氛围;不仅包括建筑精品,也包括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普通建筑。因此,他们对旧城区文物古迹的保护通常不是个体保护,而是成片保护,即实行“整体保护原则”。有关这方面的法律最早可以追溯到1821年,其后150多年里又逐步完善,最终于1964年被纳入著名的《威尼斯宪章》。
    在实践中,“整体保护原则”又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对“历史中心区”的宏观保护,二是对“大遗址”的整体保护。
    对“历史中心区”的宏观保护,法律规定必须保持古城的原有格局和风貌,不准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区内所有建筑物的外部结构管理权属于国家。房产开发商、居民和商店经营者,只能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和内部的使用权,而不拥有对建筑物整体改造的权力。对房屋外部结构做任何性质的维修,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和获得批准的方案进行,不能自作主张。超过一百年以上的建筑物,其内部装修改造亦须经过政府批准。“历史中心区”内一切具有考古价值的历史遗存物——房基、残墙、断柱、洞穴、树木等等,必须原地保存,未经政府文物保护部门的批准,禁止任何形式的拆除、移动、修改或修复。位于罗马古城中心的祖国祭坛,是一座建于上世纪20年代的宏伟建筑,是意大利国家统一的象征,也是外国元首访意时敬献花圈的地方。但紧靠其白色大理石基座的左侧,却兀立着一簇暗红色的古罗马时期的残墙。国家最神圣的建筑与败垣为伴,足见意大利对文物“整体保护”赋予了何等崇高的地位。
    至于“大遗址”的整体保护,是指对发掘出土的大片古代遗址的保护。其原则是不改变遗址古迹的原貌,以遗址公园或博物馆等形式将出土时的现状全面完整地保护起来。遗址发掘出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决不搞什么重建或“修复”。意大利人认为,在历史遗迹之上制作任何一种复制品,都将破坏遗迹的历史真实性,扭曲它所传达的历史信息。在位于罗马市中心的著名“古罗马广场”遗址,除了凸凹不平的石板路、恺撒将军的空无一物的墓室和仍然傲立苍穹的元老院石质门柱等少数遗迹之外,其余几乎全部是当年各类公共建筑物的残墙和地基。但这片毗邻“帝国大道”、规模宏伟的废墟,却强烈地映射出古罗马文化的辉煌和一代帝国睥睨八荒的气势。每年来此参观的数百万游客,可以在这里贴近历史,怀古思今。而专家学者们则可借助这片废墟,探索当年的经济、社会形态和各类重大政治事件的原委。类似这样的“大遗址”,意大利还有“庞贝及埃尔科拉诺考古区”、“古奥斯蒂亚海港城市遗址”、玛特拉市的“石头城”等等。它们都是不加任何修缮的露天博物馆,堪称当今“大遗址”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典范。
    当然,意大利人并不是一味反对修缮文物。相反,政府和社会各界每年都投入巨大人力和财力,维修遍布全国各地的濒危古代建筑、壁画和雕塑。但他们在维修过程中始终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真实性”,即对原物尽可能不做“干预”,干预的宗旨仅仅是在必要的情况下防止文物进一步破坏。二是“可识别”,即维修的添加物与历史原物相区别,让人们能分辨出哪部分是古的,哪部分是新的。三是“可逆性”,即保证修复添加物不损坏原物,再次修复时可以将添加物剥离而不致破坏文物的原貌。
    意大利人对国家文物的主权意识和主人意识是非常强烈的。正是由于这种强烈的意识和在保护文物古迹实践中所确立的种种理念和原则,使这个古老国度的丰富文化遗产虽历千年风雨而永葆夕日风采。
 
埃及:展示灿烂的古文明
  驻开罗记者 马海兵
 
图为:开罗市中心解放广场的埃及国家博物馆
    埃及是拥有6000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早在5000年前的埃及法老第一王朝时期,尼罗河流域就已经有了辉煌灿烂的文化。金字塔、狮身人面像、卢克索神庙、国王谷、木乃伊等大批埃及丰富的古代文化遗产,令人不能不惊叹古埃及人的智慧。近年来,埃及在进行国家与社会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断努力加大对本国历史悠久的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弘扬力度,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长期以来,埃及众多风格迥异的各类博物馆把埃及丰富的人文和历史古迹展现给世界。完善和扩大博物馆建设是埃及近年来加强保护文化与文物遗产的重要措施。新世纪以来,埃及陆续在全国实施20项国家与地区博物馆的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其中新建项目有中东与非洲乃至全世界规模最宏伟和最现代化的“大埃及博物馆”以及“亚历山大皇家珍宝馆新展馆”、“西奈沙姆沙伊赫博物馆”、“苏伊士博物馆”、“塞得港博物馆”、“卢克索博物馆新馆”等。扩建和改造的有著名的“埃及国家博物馆”、“亚历山大希腊罗马艺术博物馆”、“伊斯兰艺术博物馆”、“埃及科普特博物馆”等。
    位于开罗市中心解放广场的“埃及国家博物馆”是埃及最大的博物馆,也是当今世界最著名的古埃及文物博物馆。它建于1902年,收藏了自古埃及法老时代至公元6世纪的历史文物16万件。最著名的有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考古发掘”的古埃及第18王朝18岁夭折的法老图坦卡蒙墓的大量珍宝,在位67年、享年91岁的埃及第19王朝鼎盛时期法老拉姆西斯二世木乃伊等。其中,用450磅纯金制成的图坦卡蒙金棺及金面具堪称人类历史上最精致、最伟大的金制品。埃及国家博物馆还收藏着成千上万的记载着古埃及文学、历史、法律、科学、社会生活等内容的纸莎草纸文献。埃及国家博物馆近年来面临展厅陈旧、空间不够、改善珍藏文物保护等严峻挑战。目前已经达到“极限”的展厅仅能容纳8万件文物展品,其余8万件文物长期“沉睡”在非常拥挤的储藏室内。于是,埃及计划兴建一个全新的国家级“大埃及博物馆”。
    2002年在埃及国家博物馆迎来100周年诞辰之际,埃及政府宣布:计划在首都开罗附近著名的吉萨大金字塔附近建造一座珍藏埃及古文明文物的现代化“大埃及博物馆”,并公开向海内外征集设计方案。埃及希望“大埃及博物馆”成为埃及文化的永恒象征,展示灿烂丰富的古埃及文明。2003年,代表爱尔兰参选的华裔建筑师谢福林提交的设计方案以其简洁明快、寓传统于现代的设计理念获得金奖。2005年,“大埃及博物馆”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大埃及博物馆”位于吉萨大金字塔西北3公里的沙漠高地,占地117费丹(1费丹约1.038英亩),总投资5.5亿美元,由埃及政府拨款和国际银行、阿拉伯发展基金等国际机构及一些国家提供长期优惠贷款,预计4-5年建成。它可科学地陈列展出15万件文物,使埃及很多珍贵文物有了妥善保护的新家,还使原来长期“不见天日”的珍贵藏品得以展示。预计“大埃及博物馆”开放后每年至少接待300万游客,10年内可实现收支持平。“大埃及博物馆”还将充分运用电脑和网络技术,成为全球第一个大规模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的虚拟博物馆和多功能文化教育场所。  
    法国:遗产保护打造文化品牌
    驻巴黎记者 宋斌
 
 
图为:开罗市中心解放广场的埃及国家博物馆
    6月9是中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综观法国“文化遗产日”的历史和活动,值得借鉴之处颇多。作为文化大国,法国是最早提出、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和设立“文化遗产日”的国度。世界上第一部遗产保护法——《保护历史古迹法》1913年在法国颁布。1977年法国总统德斯坦邀请1.3万民众参观爱丽舍宫。1984年法国正式设立“文化遗产日”,并规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日为“文化遗产日”。从1992年开始,“文化遗产日”活动时间延长为周六和周日两天。
    法国的“文化遗产日”活动旨在引导和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公民在免费观赏国家历史文化财富的同时,增强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此类活动得到欧洲国家的积极响应,1991年欧洲理事会确立了“欧洲文化遗产日”,目前40多个欧洲国家每年都在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办“文化遗产日”活动,“文化遗产日”活动已遍及欧洲。
    法国“文化遗产日”活动是中央政府主导、各级地方政府执行、社会各方支持的整体工程。1983年法国实行“地方分权法”后,国家逐步退出各市镇建设的大部分事务,但仍掌握着部分重要的城市管理权,其中包括文化遗产保护。被国家列为保护的城市区域和建筑物,其建设规划均由国家文化部委任的规划与建筑师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集中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保证了国家管理的权威性。多年来,法国政府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每年约保持在2.5亿欧元左右,该项支出由国家遗产中心统一支配,以保证文化遗产能够得到必要的保护与维修。
    “文化遗产日”期间,法国所有公立博物馆免票,私立博物馆门票减价并给予税收优惠。20多年来,该活动把国民的求知热情引向对文化遗产的认知,群众性文化遗产保护活动此起彼伏,文化遗产学校、文化遗产基金会、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等纷纷建立。部分学生还利用假期参加古迹修复工程,成为保护文化遗产的志愿者。一些民间组织积极讨论国家文化遗产政策,向议员提出建议。法国文化遗产基金会专门维护未列入保护单位的40余万处地方文化遗迹。很多民间组织还颁发奖金鼓励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奖励在此领域做出贡献的人士。
    针对法国文化遗产历史跨度广、量大多样的特点,法国注重发展和培养遗产保护领域的研究和人才。介于人文科学和传统自然科学之间的新兴应用科学——遗产保护学科应运而生,在政府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支持下,得到长足发展,使法国的这一学科在世界上享有声誉。
    法国的文化遗产概念在不断扩大,除重要宫殿、历史教堂等,更广泛的历史遗址和遗物也受到法国民众的认可,如百年老厂、矿井等。第五共和国以来,每位总统都有一项或多项“文化工程”,如蓬皮杜国家文化艺术中心、密特朗国家图书馆等,刚卸任的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曾关心和推动法国原始艺术博物馆的成立和建设,媒体誉称该馆为“希拉克博物馆”,认为该馆将可能被冠以“希拉克”名字。上述“总统工程”设计新颖,工程质量上乘,为国民提供了高质量的文化设施。
    “文化遗产日”活动大大提高了民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法国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着巴黎凯旋门、卢浮宫等112处“民族古迹”和4万余处“纪念建筑”,此外,未列入保护行列的全国各地40余万处“地方宝藏”均妥善得到相关部门和民间协会、民间人士的有效保护。这种对遗产的保护和对文化的崇尚行动彰显了法国民众的文化品位,提升了国家文化的品牌效应,特别是对促进法国旅游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拥有6000多万人口的法国,去年接待了7800万外国游客,其中中国游客60多万人,当年的旅游收入达350亿欧元,继续蝉联世界第一旅游目的地国称号。文化遗产给法国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土耳其:坚持可持续遗产保护政策
  驻安卡拉记者 李玉东
 
 
(图为土耳其艾菲斯古城的图书馆遗址 李玉东 摄)
    土耳其所在的小亚细亚半岛,也称安纳托利亚,有着数千年的文明史,巴比伦、古埃及、赫梯、拜占庭、古希腊、基督教、东正教、阿拉伯、波斯、塞尔柱和奥斯曼等文明都在这片土地上留下深深的印迹,不同时期文明的古迹遍布土耳其。
    记者最近参观一些古迹和文化遗产时明显感到,与10年前相比,土耳其对古迹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很大加强。为此,记者采访了土耳其城市规划和保护文化遗产专家通切尔教授。
    通切尔说,土耳其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相当丰富,迄今登记注册的古迹有2425个,自然遗产269个,古城镇遗址146个,历史纪念地17个,另外还有44406个需要保护的文化景点。目前土耳其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有9项,其中7项为文化遗产:伊斯坦布尔历史区、迪夫里伊大清真寺和医院、哈图沙什、内姆鲁特山、桑索斯和莱顿遗址、萨夫兰博卢城和特洛伊古城。2项文化和自然遗产是:格雷梅国家公园和卡帕多西亚石窟建筑、赫拉波利斯-帕穆卡莱。所有这些文化和自然遗产通过立法得到保护。
    通切尔介绍,土耳其1973年和1983年出台了《文物法》和《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法》,1983年批准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85年同欧洲委员会成员国签署了《保护欧洲建筑遗产公约》。此前,尤其是沿海地区和旅游区的文化和自然遗产遭破坏的现象相当普遍和严重。近年来,通过上述法律的出台和实施,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通切尔说,当前土耳其在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方面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建筑业和旅游业兴起,使许多古城和沿海古迹遭到破坏。二是对许多古迹没有制定保护计划,或计划不周。针对上述问题,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法》进行了协调,因为国家不可能对所有古迹和遗产进行监管和修复,应在全国范围内确定重点并尽快制定出保护计划。城市保护计划一般由市政府制定,必要时由国家向市政府提供技术和资金帮助,也可以通过招标征得保护。
    在“可持续保护政策”方面,土耳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以下措施:一、充分利用电脑和传媒技术,尽快制定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遗产保护计划以及相应的修缮方案,控制城市移民,限制城市人口的增加。二、防止政出多头,明确权力和责任,出台统一的《城市和环境保护法》。三、加大对地方政府的技术支持,增加资金投入。四、遗产保护委员会由城市规划专家、设计师、建筑工程师、考古学家、艺术家和专家等组成。五、加强教育,让公民尤其是青少年了解国家的文化多样性和文化遗产,热爱文化遗产并积极参加对遗产保护。

    通切尔说,中央和地方政府近几年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作了很多努力,并取得一些成效,但重视程度及措施仍远远不够。要保护好文化和历史遗产,不能仅依靠法律和计划,更重要的是落实。 

 
 (责任编辑: 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