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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传说及其保护问题

 


刘锡诚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入选了包括俗称四大传说在内的29个民间传说项目,开了在国家层面上对民间传说进行保护的先河。但进入国家名录的项目数量与民间社会实际的贮藏量相比,存在着巨大差距。传说的保护要以传说的特点为依据。传说的最主要的特点是,以现实世界中存在的事物和人物为主要蓝本或凭依和根据,经过群体的口口相传,并在传递中被添枝加叶,逐渐附会和融合上一些与本事相关联的事件、人物、故事、情节和细节,与诗体作品相比,其传述者在传述民间传说时有较大的可发挥的自由度。记录并出版民间传说故事集也是保护的一种形式,由口头传播到书面文本,是民间传说由第一生命向第二生命的转化。保护工作的重点是传承与传承人,要建立保护传承人的工作机制。编辑包括记录文本和调查报告在内的传说选本,是记录下21世纪初民间传说生存现状和传之后世的必要工作。
 
    2008年是由文化部启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国普查的最后一年,这次普查将于年底基本结束。这是20世纪80年代围绕着十大文艺集成志书开展的全国民间文艺普查之后,又一次全国文化普查,与上次文艺普查相比,不仅是在新的文化理念指导之下进行的文化资源调查,而且其普查的范围和规模也都宽得多了,提出了比以往那次普查更多的指标和数据,无疑是对全国基层文化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一次新的挑战。相对于20世纪80 年代的那次调查,本次普查是在全球化、现代化、城镇化、市场化急剧发展的形势下进行的,流传于民众中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严峻的传承困境,有些承载着传统文化(包括口头文学)的老故事讲述家、歌手、艺人已经过世了,许多传之既久的口头作品要么因传承人的死亡中断了,要么因青年人在生产方式和社会生活的变迁中不愿意再传递了,因而本次调查增加了很多困难。但我们不能因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对文化普查产生畏难情绪,不能因社会转型而对调查标准有丝毫降低。我们要在这次世纪之初的普查中,通过对口述文本的忠实记录,进行综合的和个案的研究评估,摸清楚在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当下社会民众流传的民间文学、民间传说,与20世纪80年代的生存状况相比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从而取得民间文化发展和变迁的真实情况和相关数据,以及口头文学的发展规律,譬如,民众的社会思想诉求和审美趋向各自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口头文学的在农耕文化和宗法社会条件向现代化转型中的走势。在本次普查结束之后,我国将获得包括民间文化资源在内的更为全面的当代文化资源。普查中所得的文字记录、音响、影像等资料,将依次编入国家的和省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逐步做到资源共享;民俗文物、剪纸绘画等,将依法上缴为文化部和各级文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博物馆或陈列馆予以永久保存。在直接的意义上讲,这次普查是非遗保护的基础。从更高的意义上讲,这次普查是一次文化国情调查。今天,我们以进入国家名录的项目为对象、亦即在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时候,来讨论民间传说的保护问题,就不再是坐而论道或纸上谈兵,而是有的放矢,因而我们的研讨就显得更有针对性、更易于深入、无疑也更具有示范意义了。
    (一)民间传说保护的喜与忧
    2006年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民间文学类中入选了6个民间传说项目,即:孟姜女传说(山东省淄博市)、董永传说(山西省万荣县、江苏省东台市、河南省武陟县、湖北省孝感市)、梁祝传说(浙江省宁波市、杭州市、上虞市、江苏省宜兴市、山东省济宁市、河南省汝南县)、白蛇传传说(江苏省镇江市、浙江省杭州市)、西施传说(浙江省诸暨市)、济公传说(浙江省天台县)。
    20071231日公示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名单,民间文学类中,又新增入选了19个民间传说项目和4个神话项目,即:牛郎织女传说(陕西省长安县、山东省沂源县、山西省和顺县)、秃尾巴老李传说(山东省即墨市、文登市、莒县、诸城市)、杨家将(穆桂英)传说(北京房山区燕山特区、山西大学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刘伯温传说(浙江省青田县、文成县)、屈原传说(湖北秭归县)、王昭君传说(湖北兴山县)、陶朱公传说(山东省定陶县)、木兰传说(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河南省虞城县)、鲁班传说(山东藤州市)、徐文长故事(浙江省绍兴市)、观音传说(浙江省舟山市)、黄大仙传说(浙江省金华市)、八仙过海传说(山东省蓬莱市)、徐福东渡传说(浙江省象山县、慈溪市)、麒麟传说(山东省巨野县)、长城传说(北京市延庆县)、永定河传说(北京石景山区)、西湖传说(浙江省杭州市)、崂山传说(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创世神话(河南省济源市)、盘古神话(河南省桐柏县、泌阳县)、尧的传说(山西省绛县)、炎帝神农传说(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神农架林区)。第一批名录中已经立项、第二批名录扩展的项目有:孟姜女传说(河北省秦皇岛市、湖南省津市市)、董永传说(江苏省金坛市、山东省博兴县)。
    这样以来,进入国家名录和推荐名单的神话和传说项目已达2951个流传与保护地区,涉及的申报省市和项目保护单位计有:
北京
3项)
山西
4项)
河北
1项)
山东
13项)
江苏
4项)
浙江
14项)
河南
6项)
湖北
6项)
湖南
1项)
陕西
1项)
长城传说(延庆县)
董永传说(万荣县)
孟姜女传说(秦皇岛市)
孟姜女传说(淄博市)
董永传说(东台市)
梁祝传说(宁波市)
梁祝传说(汝南县)
董永传说(孝感市)
孟姜女传说(津市市)
牛郎织女传说(西安市长安区)
永定河传说(石景山区)
牛郎织女传说(和顺县)
 
梁祝传说(济宁市)
梁祝传说(宜兴市)
梁祝传说(杭州市)
董永传说(武陟县)
屈原传说(秭归县)
 
 
杨家将(穆桂英)传说(房山区燕山特区)
杨家将(穆桂英)传说(山西大学)
 
牛郎织女传说(沂源县)
白蛇传传说(镇江市)
梁祝传说(上虞市)
木兰传说(虞城县)
王昭君传说(兴山县)
 
 
 
 
尧的传说(绛县)
 
秃尾巴老李传说(即墨市)
董永传说(金坛市)
白蛇传传说(杭州)
创世神话(济源市)
木兰传说(武汉市黄陂区)
 
 
 
 
 
秃尾巴老李传说(文登市)
 
西施传说(诸暨市)
盘古神话(桐柏县)
炎帝神农的传说(随州市)
 
 
 
 
 
秃尾巴老李传说(莒县)
 
济公传说(天台县)
盘古神话(泌阳县)
炎帝神农的传说(神农架)
 
 
 
 
 
秃尾巴老李传说(诸城市)
 
刘伯温传说(青田县)
 
 
 
 
 
 
 
陶朱公传说(定陶县)
 
刘伯温传说(文成县)
 
 
 
 
 
 
 
鲁班传说(滕州市)
 
徐文长故事(绍兴市)
 
 
 
 
 
 
 
八仙过海传说(蓬莱市)
 
观音传说(舟山市)
 
 
 
 
 
 
 
麒麟传说(巨野县)
 
黄大仙传说(金华市)
 
 
 
 
 
 
 
崂山传说(青岛崂山区)
 
徐福东渡传说(象山县)
 
 
 
 
 
 
 
董永传说(博兴县)
 
徐福东渡传说(慈溪市)
 
 
 
 
 
 
 
 
 
西湖传说(杭州市)
 
 
 
 
    中国是个传说大国。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各种各样的传说被创作出来和流传。民众中流传的民间传说,是难以用精确的数字来表达的。据统计,从1984年起为编纂民间文学三套集成中的《中国民间故事集成》而开展的普查,前后持续了五到十年,全国各地的民间文学工作者在普查中收集到的民间故事,数量达184万篇。[1] 这个统计数字指的是广义的民间故事,包括神话和民间传说在内,如果以传说、故事各半的比例把传说单列出来,传说总有90万篇之巨。传说既是人们娱乐解颐、丰富知识、提升审美情趣的深入浅出而又富于想象的民俗文艺形式,又是传授人生经验、伦理道德、历史事件、治国安邦、讴歌英雄伟人的知识宝库。那些以历史上的各类出众人物(包括帝王将相、英雄豪杰、文人墨客、工匠大师、宗教职业者等)为主人公的传说,学术上称做人物传说。那些围绕着历史上发生的大事件,特别是那些充满了神奇色彩和震撼人心、壮怀激烈的事件,总会被附会成传说,学术上称做史事传说。民众也喜欢赋予目力所及的山水草木等自然景观、庙宇建筑、园林宫观等文化遗存等以传说的形式,学术上称为风物传说或地方传说。各种风俗习惯,也多有传说相随,学术上称为风俗传说。原始神话中那些具有神格的神?o(或英雄)人物,如已经进入第二批国家级名录推荐名单中的尧的传说炎帝神农的传说等,还有黄帝、颛顼、帝喾、舜、鲧、禹等,也往往会在其发展过程中遭遇历史化,而由古老的神话变成民间传说。此外,还有动物传说、植物传说、工艺传说,也都各具异采和内涵,特别是那些动物故事中的角色,有的可能是某些族群远古时代的图腾祖先,有的可能是原始神话中给人类带来粮食、火种和智慧的文化英雄,隐藏着宝贵的远古信息和特殊的社会功能。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作为民间文学的基本形式和类别之一,民间传说是亿万民众(主要是农民群体)口传心授、世代传承的文艺形式和知识宝库,在民众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教育和娱乐作用,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只要农村聚落这种居住形式仍然存在,只要有可供群众交流的场合,或炕头,或地头,或场院,或戏楼,只要稍有闲暇的时间,就会有讲传说故事和听传说故事的活动。讲听传说故事是亿万民众所创造和享有的一种重要的文化传统,它如同一条滔滔的江河,永不枯竭地流淌着,与被统称为民间文学的神话、故事、歌谣、史诗、小戏、小曲、谣谚等一起,成为拥有最为广大的创作主体和受众的国学
    对于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13亿人口中流传的浩如烟海的民间传说而言,进入国家级保护名录的这29个项目、53个保护单位,实在是微不足道了,远远不能反映我国各民族各地区的民间传说全貌之于万一,像一些妇孺皆知的传说,人物传说如文圣人孔子的传说、武圣人关公的传说,风物或地方传说如五岳(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北岳恒山、南岳衡山、中岳嵩山)五镇的传说,母亲河黄河、长江的传说,等等,都还没有引起有关地方文化主管部门的重视,但我们毕竟迈出了第一步,有了第一批得到国家保护的民间传说,仅此一点堪可使我们得到些许的安慰。经过五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锤炼,省市(地)县文化主管部门及广大文化工作者的文化自觉意识,也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提升,相信更多的流传于民众口头上的民间文学各类题材和民间文学讲述者、演唱者、传承者,会在国家、省(市)、地(市)、县不同层面上得到保护。
    从上述情况看出,一方面,我们面对的是民间传说在各地的广泛流传以及因其赖以存在的农耕文明条件的逐渐丧失而导致的急剧衰微趋势,另一方面,通过申报省级名录和国家级名录加以保护以及实际上进入名录的民间传说数量甚少,仅有2951个保护地,就省市自治区而言,仅有10个省市自治区,占全国的1/3弱,还有21个省市自治区连一项都没有申报或进入名录,实际进入保护名录的数量与民间社会的贮量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种状况,不能不使人们对民间传说的衰微状况仍然没有受到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文化工作的领导者的应有的重视感到忧虑,尽管进入省级名录和国家级名录仅仅不过是保护工作的第一步。
    (二)从传说的特点说到传说的保护
    民间传说的最主要的特点是,以现实世界中存在的事物和人物为主要蓝本或凭依和根据,经过群体的口口相传,并在传递中被添枝加叶,逐渐附会和融合上一些与本事相关联的事件、人物、故事、情节和细节。构成传说的基础或核心部分的现实中的事物和人物,在日本学者柳田国男笔下,叫做核心纪念物[2] 由于民间传说有一定的事实为核心或凭依,故民间传说有可信性的特点;经历过时间上久远的传播和空间上跨地区之后,民间传说在流传中粘连上那些的无据可考的部分,也有可能变成了信史。
    其次,由于传说是民间口头散文叙事作品,与诗体叙事的相对固定不同,传述者在传述民间传说时有较大的可发挥的自由度,所以,现实存在的事物和人物一旦进入民众的群体创作和传承过程,随着口口相传的传播的演进,便越来距离事物和人物的本事越远,越来越受到想象力的控制和支配。同样,因传说的讲述是散文叙事模式,每一个讲述者以自己独特的情节结构和语言表达方式讲述,故同一个母题的传说,出自不同的讲述者之口,文本就颇显不同,即使同一个讲述者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里的讲述,其文本也可能出现差异甚至颇不相同。也正以为如此,才显示出民间传说的个性风格和文本的独特的艺术多样性。
    这两批国家级名录中的29个民间传说项目又显示出什么特点呢?
    第一,这些民间传说一般都是有久远的流传历史、影响颇大、形成了传说丛(群)传说圈的,其本事起源于当地或与当地有某种渊源关系。我所说的当地,是指向国家申报进入国家名录并得到认定的这些保护地区和单位。像流传范围广及全国各地的牛郎织女传说、孟姜女传说、梁祝传说、董永传说,在西周至汉代就留影于文献古籍了,它们都拥有着漫长的流传史。至于白蛇传传说的起源,素有外来说和本土说两种意见,至今还不是很清楚,总之,其起源不早于唐,真正在民间流传和被文人采入评话小说,则是明代的事。人物传说(无论是历史人物、还是工匠传说)则其传主要么曾经以某种身份(如做官、如征战等)在当地羁留过,如刘伯温传说、木兰传说、杨家将传说、王昭君传说、西施传说和陶朱公(范蠡)传说等;要么其生平业绩与当地有关,成为当地民众记忆和讴歌的对象,而后广被人间,如屈原传说、鲁班传说、徐文长传说等。
    第二,就这些已经进入国家名录的传说的构成而言,人物传说占了大多数,地方传说或风物传说占了少数。这个比例,也许是与传说的自然构成状况不符的。人物传说中,大多数又是历史上实有其人、实有其事、或有某些历史的影子,经过流传,逐渐黏附和附会演化为传说的。这类传说中最令人瞩目的是孟姜女传说、梁祝传说,而牛郎织女传说和白蛇传传说并没有什么历史的真实葛藤作为凭依或蓝本;少数是仙乡传说或宗教人物传说,仙乡传说如八仙过海的传说、徐福东渡的传说,宗教人物传说如观音的传说、黄大仙的传说等。还有三个是由神话演化而为史事传说的,如盘古传说、尧的传说和炎帝神农的传说。地方传说或风物传说在我国特别发达,这是因为人们热爱自己的家乡,总愿意把自己家乡的一山一石想象成美丽的所在,并赋予它们以超群的品格和美好的形象,同时也把人间的灾难和机遇加诸在它们的身上,于是,关于地方的传说和风物传说不断被创作出来,并不断被叠堆上一些想象的情节和元素,而且愈是后期黏附上的东西愈有强大的魅力和生命力,促进着传说的深入人心,从而获得了传承延续的驱动力。如西湖的传说成了人们眼中美丽的象征;长城的传说寄托了下层民众对秦始皇暴政的谴责;永定河传说则隐含着河水为患、人定胜天制服自然的思想和事迹。
    其三,各地区在这些传说的申报材料中,对原本就深厚的历史背景资料做了最大限度的钩沉和梳理,再现了每个传说的历史发展脉络,对于我国过去的这类传说的理论研究,做了超越性的工作。但遗憾的是,对这些传说在现代的流传情况,所做的调查研究和作品的收集却普遍不太令人满意。这种情况的出现,笔者以为,各地更多地把所申报的民间传说当成了遗产,当成了可供开发的品牌,而没有明确地认识到,民间传说的申报和保护,其目在促进和实现其传承和延续(即联合国文件所说可持续发展)。因此,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笔者向一些咨询单位和文化干部强调,请他们至少提供20篇当代还在流传的民间传说的记录文本,而且对所提供的传说当代记录文本,还附加了两方面的要求:
    内容上:至少要有三个小类(亚类)的记录材料:(1)有关本事的传说文本;(2)与当地地方风物粘连的传说;(3)与地方时令风俗粘连的传说。
    讲述者:主要应该是那些生活在村子里不脱离生产劳动的农民、农妇、手工业者等,而不是那些县市领导部门里干部或旅游景区的讲解员。后者讲述的或写作的文本,大体上都是些通用的政治文体、没有语言特色的媒体时文,而不是有叙事个性的民间传说故事。
    当然,传说的内容不限于这三类,越是丰富多样越好,但这三条应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有了这三种类型的传说记录文本,讲述者主要是生活在聚落里的老百姓,那么,参与评审者就能对这些民间传说在当代、在当地是否还有口头流传,以及是否有保护的价值和可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笔者所提出的这些要求,也许不能完全符合教科书里讲的那些特点,缺乏课程要求的那种严密性和周全性,但我相信大体符合民间传说名录申报和保护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
    从目前的情况看,在两批国家级非遗名录中的传说项目,数量还很少,远远不能反映我们这样一个泱泱大国的浩如烟海的民间文学的整体面貌。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不可忽视的,是我们国家体制对文化的分割,文化部不管文学的观念,从建国之日起就根深蒂固,直到现在仍然没有根本的改变,正确的文化理念至今没有建立起来,文化分割、管理分散的状况,至今没有得到有效的整合。于是,地方文化主管部门主要管音乐、舞蹈、戏曲、曲艺等表演艺术,而不管民间文学、不管手工技艺、不管民俗生活等原本属于非物质文化的这些重要文化领域。长期不管的结果,是不懂,是陌生。国家部委的大部制调整原则已经确立,我们期待着这种长期形成的不合理、不科学的文化分割的局面尽早结束,文化部的大部制改造就从非遗保护开始吧。
    (三)保护的重点在传承和传承人
    民间传说的保护,广而言之,民间文学的保护,重点在根据其固有特点建立和健全一个适合时代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的传承机制,从而使产生和流传于农耕文明条件下的传统民间传说,在现代条件下仍然能够得以继续传承。而居于这个机制核心的是传承人,讲述者,故事家,歌手。故事家是民间故事传说的主要载体和得以传播、传承的关键。
    但传说有传说的特点,传说的特点与手工艺不同,与传统戏曲也不同,它是最具群体性的一种民俗文艺表现形式,而不是如手工艺、戏曲那样专业性很强的表现形式,因此,传说的保护措施要依其特点而定。已经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名录和第二批国家级名录推荐名单的传说项目,保护单位也都提出了一些代表性传承人(讲故事家),尽管他们不是国家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而可能是省级或县级代表性传承人。一般说来,对于一个传说项目来说,不大可能有一个杰出的传承者,甚至不大可能像长篇史诗的演唱者那样以长时间演唱和游吟演唱为业的艺人,而是一些生活在老百姓中的普通劳动者,他们只是在茶余饭后、闲暇时、开村民会或小组会前、在井台上、在柳荫下……给村民们讲讲故事。有时讲故事、听故事还分别男女,有的是只能给男人听的,有的是只能给女人听的。当然,中国很大,各地情况不一,不排除少数地方有戏楼、鼓楼一类的固定议事和娱乐场所。但反过来,一个杰出的民间文学、民间传说传承人,则可能就同一个传说故事,讲出几个的不同文本来。这样的杰出的传承人、故事讲述家,各地都有,要善于发掘。进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的民间传说故事传承人只有六个:河北省藁城市耿村的靳正祥、靳正新,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下堡坪村的刘德方,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的魏显德,辽宁省新民市太平庄的谭振山,以及江苏省常熟市白茆村的陆瑞英(故事兼民歌)。他们堪称是讲述民间传说故事的大师。国际上一般认为能讲50个、100个民间故事的就是大故事家了,而他们几个,都是能讲四五百个以上的民间故事。评审组在评审代表性传承人时,我们是以能讲述500个传说故事为国家级民间文学传承人的底线的,故而南方的故事村伍家沟的故事家能讲400个,未能进入国家级传承人的行列,殊为遗憾。我想,这个底线可能是太高了,应该修改。能讲十几个、几十个传说故事的人,各地都有,要善于发现和发掘,不要看不起他们,他们都是我们民间文化的瑰宝,是传递我们的文化传统的火炬手。要保护现有的传说讲述者、故事家,只要他们能讲述他们记忆的传说故事,而且在他的周围有一些听众,有讲故事和听故事的环境,那么,传说故事就不会绝种,民间文化的传统就不会中断。只有他们才能阻遏传说故事急速衰亡的速度。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责任,是千方百计为传承者讲述传说提供良好的社会的、物质的条件,特别是要提倡培养讲故事的后来者和培养听众。培养听众在当今之世,不是戏谈,而很有必要。马克思不是也说过,要培养懂得美的观众吗?因为在当代,青年一代有了多种获取知识的渠道和自我娱乐的方式,讲故事、听故事、唱民歌只是其中的一种。在多种方式和兴趣的诱惑下,讲听传说故事的需要,正处在日渐消解的趋势之中。
    记录并出版民间传说故事集,使民间传说由口头传播到书面文本,是民间传说由第一生命向第二生命转化的过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政府专家委员会前负责人芬兰著名学者劳里?航柯先生生前曾到我国推行他们的设想和理念,提出了民间文学的第二生命的理念。他说,民间文学一旦记录下来,得到出版,就会获得比直接听讲故事的人更为广大得多读者群,而且能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他认定,记录出版民间文学是民间文学保护的重要手段。我很赞同他的观点,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理念的正确性和可行性。譬如,20世纪二三十年代记录和出版的一些民间传说故事,由于讲述人的自然死亡,也由于生产、生活、思想的变化,特别是居住环境、村民结构的变化,如今在民间已经听不到了或很难听到了,可是我们在书里却能找到这些现代已经销声匿迹了传说故事,我们从而懂得了传说故事由创作到传播、由活跃到衰亡的过程是怎么样的。20年代,文学研究会的著名作家王统照先生从上海回到家乡山东诸城,带回来他的侄子搜集的一部当地的民间故事集,就为之写了序言,帮助在上海出版了。这部书里所载的有些故事,到80年后的今天就失传了。
    民间传说的传承人(讲述者、故事家)一般生活在社会底层,生活在村子里,不脱离生产,一般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有的做一点小生意。他们可能是一些见多识广、知识丰富、能说会道的人,也可能是些一生都没有离开过离村子方圆几华里的农民或农妇。不同生活环境和不同的文化传统,造就了不同风格的故事家。
    已经被认定为国家级民间文学传承人的谭振山,就是辽宁省新民县罗家房乡太平庄村的一位农民。谭振山能讲述各类民间故事1040个,据认为,他是中国大地上能讲故事最多的故事家。谭振山的研究者江帆说:谭振山祖籍河北省乐亭县谭家庄。1799年,其祖上移民关外,定居在东北的辽河平原。谭振山没有走南闯北的生活经历。他一生中虽有几次小的迁徙,但终未离开现居的太平庄几里方圆。他的故事传承线路比较集中,多是家族传承,有清晰的传承谱系。相对封闭的文化环境和文化传统,对他所记忆和讲述的故事,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封闭时空文化环境形成了他们相应的封闭的心态。他们对本土文化圈以外的文化所知甚少[3] 地方风物传说和鬼狐成仙的故事,构成了他所讲故事的重要部分。对他来说真称得上是眼中皆故事,脚下尽传说。翻检他所讲述的故事的目录,除了能讲述地方风物传说并充满感情而外,他所讲述的传说中,也有许多史有所载、名闻天下的传说,如《仁义胡同的传说》、《鲁班显圣加三檐》、《孙思邈背运》、《包公借猫》、《赵匡胤与红煞神》、《彭祖的故事》、《关公有后眼》、《朱买臣拾金不昧》、《孙膑得天书》等。
    生活在湖北省长阳县邓家坪的土家族故事家孙家香老婆婆,被学界认定为讲述故事最多的女故事家。她也是一个没有离开过本乡本土的人,她讲的故事洋溢着浓郁的土家族乡土风情。20世纪80年代,部队文艺工作者裴永镇在黑龙江发现了一个朝鲜族老大娘故事家金德顺,她能讲170个故事,裴永镇对她的故事作了记录,出版了一部《金德顺故事集》,成为第一个载入中国民间文学史史册的女故事家讲述的故事专集。那时发掘出来的女故事家,还有山东省临沂地区临沭县郑山乡轩庄子村的王怀梅,[4] 辽宁省岫岩县李家堡子的李成明,[5] 等。孙家香讲述的故事比金德顺、胡怀梅、李成明还要多。长阳地方文化工作者萧国松从孙家香口中记录了260个各类故事,出版了一本《孙家香故事集》,其中收录了传说113个。她同样也被确认为国家级非遗名录代表性传承人(故事家)。故事研究者刘守华说:孙家香能讲三百多则故事,许多篇都不是土生土长之作,而是在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流行的著名故事类型……孙家香能够讲出这么多属于中国和世界民间故事宝库中闪光耀眼的精品,这正是她作为大故事家的重要标志。”[6] 孙家香讲述的这113个传说中,有属于宗教人物传说的部分,如观音的传说,道教祖师张天师的传说,彭祖的传说,张果老的传说;也有属于世俗人物的传说,如朱洪武的传说,孟姜女的传说,哪吒的传说,这些传说在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地流传。但她讲的传说,多数则属于具体的地方风物传说。传说与故事不同,世界通用的故事类型理论,能解释故事的形态,却似不大能用于解释传说,传说与本土文化传统和地方风情的联系比故事更为紧密,而较少与外国的民间叙事作品发生雷同现象。
    河北藁城县耿村的靳正祥、靳正新,他们与谭振山、孙家香不同,他们所生活的耿村,地处交通要道上,他们见识过南来北往的各色人等,属于见多识广的故事家。他们记忆中和讲述出来的传说故事,自有其特点,与那些生活在封闭环境中的故事家们讲述的传说,无论在内容构成上、还是表达方式上,甚至遣词用句上、叙事风格上,都大异其趣。他们讲述传说的风度,颇像已经过世的山东省崂山道人宋宗科讲述的传说,他也是个走南闯北、僧俗均涉、见多识广、知识丰富,讲故事时随手拈来皆成文章的故事家。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中,国家、省、市(县)三级,对传承人,要在进行认定工作的同时,解决他们政治上以地位、生活上以补助,为他们的传承创造条件(如办传习班、、传习场所、民间文学进学校等),建立可持续的传承机制。
    (四)建议将已立项的成果编辑成册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是21世纪由中央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启动的一项以非物质文化资源普查、保护、传承、弘扬为指归的国家战略。自2003年初启动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至今,开展试点、普查、到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名单的公布,前后花费了5年多的时间,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各社会团体和研究机构,分别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规划所规定的项目成果,大致表现为下列四种形式:(1)作品或文本的记录(或抄本、翻译本);(2)调查报告;(3)相关的文化实物;(4)音像、影像作品。除(3)(4)两种形式的成果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移交主管部门指定的博物馆、陈列馆、研究机构保存外,(1)(2)两种成果,建议编纂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ΧΧ卷》公开出版。
    据笔者眼界所及,自保护工程启动以来已经公开出版的成果(以出版时间先后为序)有:
    1)赵德光主编《阿诗玛文化丛书》(6卷本:《〈阿诗玛〉原始资料汇编》、《〈阿诗玛〉文献汇编》、《〈阿诗玛〉研究论文集》、《〈阿诗玛〉文艺作品汇编》、《〈阿诗玛〉论析》、《〈阿诗玛〉文化重构论》,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12月)
    2)高福民、金煦主编《吴歌遗产集粹》(1卷本,苏州市,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11月)
    3)农敏坚、谭志农主编《平果嘹歌》(5卷本,包括:《长歌集》、《散歌集》、《恋歌集》、《新歌集》、《客歌集》,共收入23603首、94412行,汉文记录整理稿和壮文转写稿,广西民族出版社20059月)
    4)马汉民编《水乡情歌》(苏州市,古吴轩出版社2006年);
    5)袁学骏、刘寒主编《耿村一千零一夜》(6卷本,收入:1100个民间故事;调查报告。花山文艺出版社20062月)
    6)张尧国主编《西施传说》(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63月第1版)和朱秋风著《西施传说》(浙江摄影出版社20085月第1版)
    7)江帆采录整理《谭振山故事精选》(1卷本,辽宁新民县,包括:调查报告《农耕文化最后的歌者》、故事精选70多篇、谭振山讲述的1040个故事的目录,辽宁教育出版社20071月)
    8)周正良、陈泳超主编《陆瑞英民间故事歌谣集》(1卷本,常熟市,包括:调查报告;故事及记录稿;歌谣。学苑出版社20075月)
    9)刘振兴主编《〈白蛇传〉文化集粹》(3卷本,江苏省镇江市,包括:《异文卷》、《论文卷》、《工艺卷》,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5月)
    10)尤红主编《中国靖江宝卷》(上下册,江苏省靖江市,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7月)
    11)谷长春主编《满族说部》(1014册,吉林省,包括:《雪妃娘娘和包鲁嘎汗》、《东海窝集传》、《飞啸三巧传奇》、《东海沉冤录》、《扈伦传奇》、《萨大人传》、《萨布素外传?绿罗秀演义》、《萨布素将军传》、《乌布西奔妈妈》、《尼山萨满传》,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12月)
    12)梁祝传说。因笔者没有见到成书,不便于采用。
    13)据悉,包括牛郎织女传说在内的第二批国家级非遗名录推荐名单公示以来,山东省沂源县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邀请山东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和民族文学研究所的相关学者参加,编辑一套牛郎织女传说的丛书。该丛书已经启动,有望在第三个国家文化遗产日前问世。这套将由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的丛书将包括六卷:第一卷:《牛郎织女传说故事卷》;第二卷:《牛郎织女俗文学卷》;第三卷:《牛郎织女史料卷》;第四卷:《百年来牛郎织女研究卷》;第五卷:《牛郎织女图像卷》;第六卷《沂源牛郎织女传说调查报告卷》。这无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学类保护工作的又一重要成果。
    笔者希望,所有进入国家名录的传说项目的责任保护单位,都能编辑一套尽量完整的、能够体现21世纪我国收集与保护传说情况和理论学术水平的丛书,以此展示我们的收集与保护成果,同时可惠及后人!
    (二)内容构成的大体设想:编辑这样一本(套)丛书,至少要包括下列内容:
    1)总序和每卷的导言;
    221世纪初对该项目所作的调查报告(包括历史渊源、流传现状、主要传承者和传承谱系、相关的民俗事象、向周边地区辐射流传情况、研究历史与研究结论、其他);
    3)本地主要传承者口述的文本及本地流传的文本的记录稿;
    4)全国其他地区流传资料的记录文本的汇集;
    5)图像(包括年画、古小说、戏曲等书、旧日历、火花中的插图,工艺品上绘制或镌刻的图像,等);
    6)索引;
    7)相关照片。
    这样一部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的选集,既是可传之后代的21世纪民间传说(民间文学)的留影,又是民间传说(民间文学)从口头形式向第二生命转变的起点。
 2008410 
(此文系2008410日在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于浙江省诸暨市主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六大传说保护与传承高峰论坛的学术报告。原发于《西北民族研究》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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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据中国民间文学集成总编辑部《任重行难 成绩斐然――全国民间文学集成工作已逾十年》(199612月汇报材料);又,《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1997―1999年工作规划要点草案》,见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民间文艺家》1998年第1期,北京;又,刘锡诚《20世纪中国民间文学学术史》第711页,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12月,开封。
[2] 柳田国男著、连湘译《传说论》第26页,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北京。
[3] 江帆《农耕文化最后的歌者――谭振山和他的千则故事》,见《谭振山故事精选》第5页,辽宁教育出版社20071月,沈阳。
[4] 靖一民、靖美谱《胡怀梅简介》以及胡怀梅讲述的故事,见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山东分会编《四老人故事集》19868月,济南。
[5] 张其卓《这里是泉眼”――搜集采录三位满族民间故事讲述家的报告》,见张其卓、董明收集整理《满族三老人故事集》,第576―590页,春风文艺出版社198412月,沈阳。
[6] 刘守华《孙家香故事集·序》,萧国松搜集整理,第7页,长江文艺出版社1998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