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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自然灾害该如何保护非遗

 

    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地经受着各种自然灾害所带来的痛苦和磨难。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使人们的生产、生活遭受到严重破坏,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来说,如何在自然灾害面前将损失降至最低一直为大家所探讨。
    地震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给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在“4·14”玉树大地震中,一些重要的民间艺人在地震中遇难,一批珍贵的文献及数字影像资料也毁于一旦。年仅26岁的史诗《格萨尔王》著名说唱艺人土登君乃和其家属共8人在地震中遇难。土登君乃从15岁开始说唱《格萨尔王》,虽不识字却能用藏语说唱180多部英雄史诗《格萨尔王》的故事。专家研究认为,他说唱的《格萨尔王》故事,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和艺术、史料价值。他的去世给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尤其是对我国藏族英雄史诗《格萨尔王》的保护工作是一个无法挽回的损失。除了艺人的伤亡外,存放这些珍贵的录音、录像资料的玉树州群艺馆大楼在此次地震中倒塌,资料也被埋于废墟中。
    灾害迫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和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多样性,需要认真探索更多切合实际、富有成效的保护手段,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灾难所造成的损失。笔者认为,对民族文化的传承具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文献和数字化音像等资料,不妨借鉴 “异地存放”的保护方式。
    据了解,目前,国际上某些机构和国内一些重要部门对重要的档案和科技含量较高的资料已经采取了“异地存放”式的保护,以保证其资料的安全性。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长远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独有性和杰出性着眼,我们可以将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进行“异地存放式”保护,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资料的安全。假设我们把汶川等地的羌族珍贵非遗资料和玉树地区珍贵的藏族非遗资料进行备份分别存放在距离该地500至1000公里以外的异地,那么这些资料的安全性就会大大提高。
    如何恢复和重建在“5·12”汶川地震和“4·14”玉树大地震受到重创的羌族和藏族的传统文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的保护工作应本着充分尊重民族的文化,遵循民族文化的传统和发展规律之原则,首先在做好羌族和藏族人民安居的前提下,要注重保护羌族和藏族重要民俗活动和宗教仪式类的文化形态。在抗震救灾中,我们既要让广大灾区群众得到“身安”,更要发挥其重要的民俗活动中宗教及仪式在人们心理安慰方面的功能和优势,努力使灾区的群众得到“心安”。进一步挖掘传统文化的本真价值,为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调节人们的心理状态发挥积极作用。羌族和藏族的民俗与仪式、音乐与舞蹈等都是一种宣泄人们内心情绪的重要途径,在调节心理,凝聚民众向心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在灾后的文化重建工作中,我们不可忽视艺术的力量。
 
    (来源: 中国文化报   马盛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