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川文艺党〔2018〕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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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师德师风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学校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相关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的“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要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和省教育工委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强化师德师风的自身修养,不断提升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现将经学校董事会、校委会、党委会审议通过的《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师德师风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附后)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26日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关于开展2018年师德师风建设主题
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教育工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学校将在全校开展2018年师德师风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活动安排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制度要求,以“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为主题,以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引导广大教职工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更好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全面提升学校教职工师德师风素养,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活动目标
通过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问题自查和整改,切实解决各单位在思想教育、队伍建设、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崇高职业理想、高尚职业道德和精湛业务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教育与引导广大教职工把践行师德师风的有效成果体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全过程各环节,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的模范践行者。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面引领。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体教职工增强教师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自觉提升师德素养,积极践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找准问题,注重实效。结合实际案例和各单位实际,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查摆在队伍建设、制度落实、部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抓监督为手段,强化考核促落实,不走过场。
(三)干部带头,全员参与。各级干部和党员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主动作为,认真组织落实;全体教职员工要秉持全员育人理念,积极参与,努力提升自身素养,积极践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神圣使命。
四、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前期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由各单位负责统一组织, 学校董事会秘书处督查办和党政工作部要做好监督检查和指导。
(一)第一阶段:组织专题学习
时间:2018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
学校将在11月28日召开一次全体中层干部参加的专题动员会,各单位务必在11月30日前组织一次动员学习会议,后期至少再集中组织一次学习研读活动,并在每次集体学习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研讨。
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2005﹞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习近平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意见》、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 ﹝2018﹞17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川教﹝2015﹞61号)、《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教职工奖惩暂行办法》《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教师行为规范细则》及学校教职工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等文件精神,引导广大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
(二)第二阶段:深入查找问题
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
各单位要通过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的自我剖析会、座谈会等形式,对照师德师风的标准,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查找自身及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深入剖析自身在师德师风上存在的思想和行为偏差,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务求实效的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三)第三阶段:扎扎实实整改
时间:2018年12月16日至2018年12月30日
各单位根据列出的问题清单,重点对照领导班子及教职工个人在师德师风方面、本单位在队伍建设及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务求实效的改进办法和措施,列出整改进度时间表和整改目标。各单位将本单位整改方案于12月16日前报学校党委办公室;阶段性活动总结2019年1月5日前报学校党委办公室。
(四)加强师德师风宣传
各单位要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LED屏、主题宣讲活动、一介讲坛等渠道加大对师德师风建设的宣传力度, 同时通过组织学习或观看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
(五)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工委《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各级领导“一岗双责”,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部门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年与各二级单位签署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书(见附件1)。
建立和完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二级单位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及职称评审委员会等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师德师风建设合力,制定《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见附件2),建立和完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六)完善考核管理机制
加强师德师风的监督考核, 健全师德师风考核、监督、惩处机制,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学校师德师风考核评议办法,切实加大对师德师风问题查处与惩治,对查实的师德失范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坚决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总支书记、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处督查办、党政工作部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联系、派驻各二级单位的党委委员、校领导要亲自参与所联系、派驻单位的活动全过程,深入基层指导工作。
(二)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微信、一介讲坛等平台,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情操,进一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单位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宣传教育活动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注重总结,深化提高。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以突出师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抓实抓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平,以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新需要。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1: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书
附件2: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
机制的实施意见
附件1: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书
( 学年度)
为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师德修养,营造优良的师德师风氛围,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与我校各部门签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书,主要内容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改革的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
2.有计划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文件,认真学习贯彻《教育法》《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民办教育促进法》《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教职工奖惩暂行办法》《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细则》及学校教职工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等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的师德修养和师德水平。
3.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师德培训,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対教师(尤其是新上岗的青年教师)进行师德培训,增强道德的自我约束意识。要在不同场合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工作,引导全体教师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以律己,忠于职守,廉洁从教、文明施教,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真正做到爱岗敬业,诚实育人,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4.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在教学科研中公开散布违反宪法,教师法有关规定言论的;在教学和科研中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学术道德,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出现如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人格、黄赌毒等违反师德要求行为的;违规收费或违规给学生订购、推荐教辅教材等违反教书育人有关规定行为的教师,要对其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升等方面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且在正常申报年限内延迟两年;对有严重失职行为,影响恶劣、后果严重者按学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5.创新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将师德师风教育常态化。开展规范教育、榜样教育、纪律教育、达标教育、律己教育活动。以“创文明校风、树师表形象”为重点,深入开展以“治学严谨,业务过硬;以生为本,教书育人;刻苦钻研,不断攀登”为核心的师德师风教育。要在继续开展“优秀教职工”“魅力教师”等评选活动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师德教育活动的形式。同时要加大对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个人的示范作用,形成尊师重教、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6.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关心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为教职工全面发展搭建好平台,让教职工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从而引导他们全心投入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来。
7.学校将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部门及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作为部门绩效工资发放、干部任用、职称评定及评优名额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责任部门: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董事长/校长 (签字) : 年 月 日
附件2: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川教〔2015〕61号)、中共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才规律,以师爱和责任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切实提高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水平,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师德修养。
二、目标任务
(一)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教书育人有原则,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二)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教师要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因材施教,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大力提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团结合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努力发扬优良的学术风气。
(三)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要坚决反对教师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在教学工作中敷衍塞责、不思进取等不完全履行职责的行为,坚决反对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反对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四)积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改进创新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必须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育人工作,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并自觉按照师德师风规范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三、主要举措
(一)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教育机制
利用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时间,组织教职工进一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制订的学术规范、教学规范等文件中有关师德要求的内容,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座谈讨论,加强学习检查和督促考核。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教职工政治学习和师德师风教育的组织安排,健全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不断强化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责任部门:各单位)
(二)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激励机制
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适时举行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及荣誉教授等评选中,优先考虑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责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督查办、党政工作部)
(三)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机制
严格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完善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明确教师师德禁行行为,从爱国爱校、敬业爱生、教育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各方面加强对教师职业行为的考核。在教职工年度考核中要加强对教师师德状况的考核,制定《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附后)。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不合格者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制。(责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督查办、党政工作部)
(四)建立健全师德师风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构建学校、学院、部门、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进一步运用好师德举报邮箱(827118646@qq.com)、举报电话(0816-6357307、6357169)等接受相关投诉。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各单位要对通过师德投诉平台和其他各种途径投诉的师德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及时纠正不良现象和问题,并向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书面汇报调查处理情况。(责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督查办、教学科研管理部、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
(五)建立健全师德师风惩处机制
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和问责机制。全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有上述情形的,严格按照《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教职工奖惩暂行办法》执行,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教师,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教职工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的,违纪记录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师德师风的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教师出现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管理责任。(责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督查办、各二级单位)
(六)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宣传机制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发挥表彰会、座谈会等形式和校园网、校园广播、微博、微信等载体的优势,集中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崇尚师德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各二级单位)
(七)建立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教师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教师在学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责任部门:校工会、党政工作部)
四、组织领导
建立和完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学院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及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等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形成师德师风建设合力。
成立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由学校校长、党委书记任主任,学校党委副书记任副主任,学校副校长、其他党委委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党总支书记为成员。
学校各单位要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工作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实施。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小组,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观念创新、制度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切实做到制度落实、任务落实,不断提高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水平。
五、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
综合考评表》
附件: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
_________ 年度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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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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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评
要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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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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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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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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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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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场合发表的言论、著述,未发现有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抵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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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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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端正,学术风气优良,热爱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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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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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违反师德师风、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违反学术道德与规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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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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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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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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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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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合格□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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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对应“□”内划✓。
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