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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文化自信推进非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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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保护就是让它按照自身这种恒定性和活态流变性的规律去自然演变,就是维护它、尊重它,让它能够按照其自然发展的规律去自然演变。

  ■非遗本身存在形态的复杂性决定了保护与抢救的复杂性,非遗的保护方式也应该是多样性的,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科学、全面、系统地抢救保护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是不是凡是非遗都要保护?这是一个基础、关键问题,即非遗保护的概念和范围——非遗应保护什么和不保护什么?

  应该说这是从事和关注非遗保护的同志都比较清晰的概念,但在社会上还有一些模糊认识,比如我们看到很多广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酒”,“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实际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注重的核心要素是技艺,外在物质形态是第二位的。有的同志开玩笑,说现在大街上连算命先生挂的幌子都写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当然这是曲解式的利用,但也说明在保护实践中对什么是非遗还有模糊认识。

  非遗保护要求坚持科学保护的原则,前提是要弄清楚什么是非遗以及要保护什么样的非遗。

  非遗是人们通过口传心授、世代相传的无形的、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亦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的,是“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达、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遗更多地表现为精神性、智慧性、技艺性的呈现形式,它与我们的精神、情感、思维方式相联系,它往往是以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呈现出来。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呈现形态来表达的时候,它应该涵盖以下范围: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传统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比如二十四节气,刚刚入选联合国教科文公布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5.传统手工艺。除以上的范围,还有的认为,应包含与上述5个方面相关的文化空间,如庙会。

  是不是一切非遗都需要保护呢?国际公约文件和我国政府相关文件制定了认定非遗的标准,违反人性的、暴力恐怖的、不利于民族和社区群体团结的,不在非遗保护范围内。

  对一些不需保护和难以保护的文化遗产,用“文化遗存”来表述更准确。对其中应该保护而又难以整体保护的,则首先保护重要项目的关联部分,比如各种不同的语言和方言,当然应该努力加以保护。但社会的现代化演进,使全部保护的想法难以实现,这就需要对那些以语言为载体的非遗项目如一些口头文学、史诗的载体语言、地方方言等加以特别保护。它们对保护项目有不可分离的关联价值,如不重视加以保护,不少重要的非遗项目就会失传。

  在非遗项目的认定上,要反对两方面倾向:一是不慎重的盲目态度,不具体分析,盲目否定,如对妈祖信仰等类项目;二是“泛文化遗产论”,认为凡是传统文化现象,不问其价值,也不管是否具备独立存在的本质特性,甚至对近年来出现的模仿形态项目,也认定为非遗项目,有的甚至再造项目。

  恒定性与活态流变性是非遗传承的规律。一方面,非遗不是一个个体可以随意改变的,它世代相传,具有一定的恒定性。比如剪纸,须是手工,剪纸有技巧、作为主体的传统题材和表现寓意在里面,不能随意改变;另一方面,整个传承过程又不是凝固不变的,它是在继承和创造的统一性中发展,每一个传承人都会把他的当代审美体验赋予其创作之中。还以剪纸为例,我们看今天年轻人的剪纸和他祖辈的剪纸与100年以前的剪纸相比,在形态上已经有了变化,主题、题材上有了拓展,但手工不能变。这就是非遗传承的恒定性与活态流变性,把握好这个传承规律是做好保护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科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保护就是让它按照自身这种恒定性和活态流变性的规律去自然演变,就是维护它、尊重它,让它能够按照其自然发展的规律去自然演变。

  在此,要防止两个方面的倾向:一是人为地干预、改变它按照自身演变规律自然演变的进程(往往是从外部的管理),如认为某个项目比较传统、或者陈旧,而加以干预,这种干预改变了它的恒定性;二是使之静止、凝固不再发展,认为非遗就要原封不动不能改变,祖辈做的是什么样今天就要是什么样,这两点都不符合非遗传承的规律。

  非遗传承人是非遗的传承主体,是非遗保护的核心要素。何谓传承主体?是指某一项非遗的优秀传承人或传承群体,即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着某项非遗知识、技能、技术,并且具有最高水准,具有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个人或群体。很多手工艺品技术乃至烹调技艺都在传承人身上,我们可以写下来也可以录下来,但代替不了传承人他自己那种工艺的、手工的、那种凭感觉的创造。

  非遗保护要在正确和充分认识非遗传承人价值的基础上,尊重传承人的地位。一是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第二更重要的是尊重他们的创造精神。

  现在必须改变的倾向是,认为一些淳朴的非遗项目特别是一些民族民间项目简单粗陋,必须用当代的艺术元素加以改变或提高;二是认识不到传承人作品的审美魅力,认为传承人只是掌握精湛的技术,而在创意和设计上平庸陈旧,需要引进高级设计人员予以提升。这些认识都是片面和错误的。如我国非遗项目中的传统造型艺术等与西方艺术在审美法则特别是创作技法上分属不同的艺术体系,嫁接的结果只能是邯郸学步。

  无疑,非遗传承人的创造既然是历史的传递,也必然要在继承的链条上打上当代的印记。但这种创新是传承人在融汇传统与当代审美元素的基础上的自觉创新,任何低估和代替传承人创造性的臆想都是错误的。我最近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民间艺术馆看到的鲁西南手工民间粗布(现称鲁锦),其上的斗纹花、表带花、团扇花图案,设计的现代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令人惊叹。据了解,它们都是出自民间织布艺人之手,是鲁西南织布的民间艺人根据对生活的观察一边织布一边设计的。

  我国对非遗传承人是很重视的,国家财政每年对一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的补贴是2万元,虽然2万元不算高,但在我国现在实行的各类专家补贴中是数额最高的。我们必须看到,虽然国家包括经费投入在内做了很多努力,但非遗保护面临的问题还是很急迫、很严峻的。仅以传承人为例,在公布的前四批1986名国家级传承人中,已经有380多人不在世了。所以,以传承人为核心加强保护扶持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非遗保护的原则与方式:复杂性决定了多样性,但抢救第一。

  非遗本身存在形态的复杂性决定了保护与抢救的复杂性,非遗的保护方式也应该是多样性的,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科学、全面、系统地抢救保护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国目前已经实行的保护方式主要有:1.在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各级名录保护制度和国家级传承人名录制度。截至目前,国务院批准公布了四批共1372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2.将非遗转变为有形的形式。通过搜集、纪录、分类、建档,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媒体、数据库方式进行纪录、保存,并搜集相关实物资料进行保存。3.在其产生、生长的原始氛围中保持其活力,如龙舟赛等。4.转化为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以生产性方式保护。5.保护传承人,以传承人为核心主体,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建立健全非遗传承体系。6.立法保护。

  非遗保护的原则,与保护方式密不可分。1.坚持抢救第一的原则。非遗的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决定了必须把抢救和保护放在第一位。2.坚持积极保护的原则。要按照不同类型非遗采取不同的保护方式,在不改变其按内在规律自然衍变、又不影响其未来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尽可能寻找生产性保护的方式予以持续性保护。比如青海的唐卡保护,七八年前,只有几百人画唐卡,现在有3万多人,很多人因为画唐卡富裕了起来,唐卡的传承有了很好的基础。所以生产性保护、积极保护很重要。3.坚持整体性保护的原则。创造整体性社会保护的环境,如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从保护方式和形成保护生态两方面创造整体性保护环境。

  当然,非遗保护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方针和原则。国务院于2005年12月《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全国人大2011年2月25日通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实施步骤作了规定。非遗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保护工作的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这些重要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为我国非遗保护奠定了健康发展的基础。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保护文化遗产的传统,现代意义上的非遗保护是近20年的事情,但成就很大。非遗保护一个很重要的价值和成就就是把以前大家“日用而不觉”的非遗纳入到文化遗产的范畴来保护、珍视,大大提升了我们国人对拥有的丰富的“日用而不觉”的文化现象、文化形态作为文化遗产的自豪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非遗应该占了很大的分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更要求我们要重视清晰地分析认识非遗的重要价值,以更大力度加强非遗保护,这对我们树立坚定的文化自信、民族文化自豪感会有很大促进作用。

  坚定文化自信还有一点就是要摒弃“西方文化中心论”的影响,这个影响是无形的。新中国成立之后,有一些艺术学院把很多民间艺术大师请来当教师,但当时我们的教育、大学建制基本都是照搬苏联模式,它无形中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包容不够,时间不长,当时请去的大师基本都离开学院了。今天我们仍要摒弃“西方文化中心”论无形的影响,包括刚才我讲的,比如认为非遗传承人做的东西粗陋,没有现代性等,是不是应该找一个现代设计者代替他设计,我想这就是一种不尊重传统民族文化艺术创作体系的影响。

  总的来讲,非遗保护要坚守其核心、灵魂,即相信和尊重非遗传承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智慧和能力,尊重非遗传承人为传承主体的地位,尊重其创造精神;同时全社会应该支持非遗传承,认可尊重非遗价值,树立文化自信,自觉参与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使我们对加强非遗保护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我们要以更大的力度通过加强非遗保护发掘其无尽资源和巨大潜力。我想,在有了良好的法律、机制、环境、氛围基础上,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定会做得越来越好。

  来源: 人民政协报 作者: 王文章

     (作者为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原文化部副部长、中国艺术研究院原院长)